防爆叉車電子秤使用說明書
1、開機
將叉車電子秤儀表側面的電源開關置于“1"位置,電源開啟,顯示屏顯示zui大稱量,然后進行自檢,回零后即可進行稱重 (開機后,為了測量更準確,建議靜置3分鐘后再使用)。
2、置零
開機后一般顯示為“0.0"kg,若非“0.0"kg顯示時,請按面板上的[ ]鍵歸零。
3、 稱重計量
將待稱物放上叉車,確認待稱物已離開地面,顯示屏即顯示出被稱物的重量值,待穩(wěn)定指示燈亮時,即可進行讀數(shù)。若有鋼絲繩等皮重物,則在稱重前,將皮重物放上叉車,按[ ]鍵,使之顯示“0"kg,隨后再將皮重物和待稱物一起放上叉車,此時顯示值即為被稱物的凈重。在皮重物不改變的情況下,此后的各次稱重值均為被稱物的凈重。直至需改變皮重物或關機。
4、 稱重累計
累計:使秤回到零點,將重物放上秤臺,待穩(wěn)定指示符亮時按【M】鍵,可將當前結果存儲。再次存儲必須取下重物,否則存儲無效。
累顯:使秤回到零點,待穩(wěn)定指示符亮時按【M】鍵,顯示高位的累計值,再按【M】鍵,顯示低位的累計值,再按【M】鍵退出。
累清:使秤回到零點,待穩(wěn)定指示符亮時按【M】鍵,顯示高位的累計值,再按【M】鍵,顯示低位的累計值,再按【ZERO】鍵,顯示“CLr", 再按【ZERO】鍵清除并退出。
以上的操作如果要在關機后仍有效,必須按【OFF】鍵2次,在顯示“OFF"閃爍后再關閉電源開關。
存儲無效并顯示“ERR 7"的操作如下:
a、穩(wěn)定指示符未亮時按【M】鍵
b、重量為負值時按【M】鍵
同一物品按了2次或以上【M】鍵,即沒有回零而重復累計。
5、關機
稱重結束后應及時關閉電源。按面板上的[OFF]鍵兩次即關閉顯示,然后將秤背后的電源開關置于“0"位置,*關閉電源,以防電池無效耗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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